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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饱睡了一夜的陆准精神头儿不错。
起床后,他便先去看了看邓承平的伤势。
张神医一直守在这里,没有敢离开,见陆准过来,知道他到底还是担心,不等他询问,便向他解释说道:“三爷放心吧,恢复的还不错,到现在为止,已经退烧了。只要细心照料,伤口不感染发炎,命应该就保住了。至于醒来,只是时间问题。”
“好,张先生,最近真是麻烦您了。等过了这段时间,可以好好休息下。”
陆准的谢意是情真意切,但其他方面可就不敢说了。他和他的手下,这三天两头的受伤,作为专攻外科的郎中,张行简自然是能者多劳。好好休息他是不想了,反正在陆准这里,他得到了以前得不到的重视和尊敬,作为郎中,已经让他心满意足了。
看过邓承平的伤势已经控制住,陆准的心放下来,又去看了看另一个屋子里的高有法和于鸿渐,两人伤得都不重,在张行简调配的药用下去之后,好转也是很明显的。
这样的良好态势自然让陆准很是满意,回到书房,便听说阳九来了。联系到他的吩咐,不用听也知道,肯定是好消息。
陆准派人将阳九叫了进来,果然,一见面,阳九就露出了一脸掺杂着浓浓赞叹的喜色,对陆准说道:“三爷您当真是料事如神,我们只是把刘敬放出去,而后又趁着混乱将他暗中掳走,一去一回之间,那葛云森手下可是翻了天了!我们按照您的吩咐,换上府衙差役的衣服,在打斗中故意制造混乱,放走了葛云森和他手下的两个人,一个是谋士廉冲,一个是石大宝。都是按照您的吩咐布置的,昨晚,廉冲就回城了,找到了孙掌柜。”
是的,不仅刘敬突然回归,官差找上门来,继而打斗,刘敬在乱战中消失,这些是陆准一手安排,由阳九派人推动,就连“侥幸”逃走的三个人,也都在陆准的算计之下。
让葛云森逃走,是因为他是老大。他逃走的概率最大,而且,只有他顺利的逃走了,陆准才能够保证逃走的人不会分散开,而继续以小集体的形势凝聚在一起。
让廉冲逃走,则是因为他有野心。据阳九探察,此人虽然没有将野心暴露出来,依旧对葛云森表现的忠心耿耿。但那是日子在正轨上的时候,一旦形势突变,就像现在这样,他这种自认为有勇有谋,自视甚高的人,或许不会因为其他而选择背叛。但绝对有可能会因为他自己,而选择背叛。
让石大宝逃走,是唯一的随机挑选的人。类似石大宝的人有很多,纯粹是石大宝运气稍微好那么一点儿而已。但这个世界却依旧像是电影《死神来了》里面讲的那样,一次侥幸逃脱,并不意味着死神已经放弃了对你的追杀。所以,第一次的幸免,绝不意味着能够逃脱下一次,更不意味着今后都是幸福了。
“孙桥跟他谈的还好?”陆准随口问道。
阳九回答说:“起初稍稍有些犹豫,后来就一口答应了。三爷,小人觉得此人还是……”
“可用?”陆准看穿了他的心思,回头冷笑了一下,“他今天能够选择背叛葛云森,今后就能够选择背叛我!叛徒,就应该付出代价。你不用多说了,他的结局是他自己选择的,那事到临头,他就不能怨,也不该怨。因为我给了他选择的机会!如果他真的忠心耿耿,如果他真的重情重义,没有他这个半叛变过来的人,我后面的所有计划就都不成立了。剩下的三个人就都可以活下去!所以,怪我吗?怪他自己吧!更何况,他们三个,哪个不是手染了鲜血?没有一个是干净的!”
陆准说的都是实情,让阳九就算想要替廉冲求情,都没有办法开口了。
※※※
作为另一方,接到消息,要救出刘敬的三方人里头,也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够做到皆大欢喜了。
府衙的班头虽然没有救出人来,但他将这么一个扰乱南都城内治安、制造多起杀人案引起恐慌的团伙给一网打尽,却也足以让他立下了一份大大的功劳。在那位读书读傻了的呆子府尹大人面前,大大的扬眉吐气了一把。将另外三个人的画像传示全城的时候,谁都不知道他到底有多么的得意!
那句话怎么说来着?对,名利双收,就是名利双收啊!班头实在是开心得要命,哪有心思去管,他要救的人到底救到了没有?
至于张显奇,他认为那飞刀传信来源于葛云森,目的是为了威胁他。觉得自己受到了威胁,那张显奇自然要反击。成功了,他也当然沉浸在喜悦之中,认为自己这个旗手卫的指挥使终于是能挺起腰杆一次了。
而唯一不开心的,当然就只有焦文桀了。
焦文桀是丢了亲外甥!刘敬虽然从小就不让他省心,但却是他看着长大的,总不能就这么丢了吧?他着急,却又没有什么办法,再去找张显奇的时候,张显奇也有了推脱的理由。
都为你外甥这么大动干戈了,你知道死了多少人,抓了多少人吗?不就是个毛头小子吗?平日里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张显奇仁至义尽,不肯再理会焦文桀的‘胡搅蛮缠’。
焦文桀虽然恼火,但也知道人家说的事实。只得拿着那封飞刀传来的信件,那唯一的物证,回到家中长吁短叹去了。
一上午的时间,焦文桀的心情就没好过,晌午吃饭的时候,他还拿着那封信看个不停。
儿子焦竑见了,不禁劝道:“爹,您这到底是怎么了?别人找不到,您老自己再出了问题!好好吃饭吧,吃完了饭再想!”
焦文桀长长叹了口气,但到底还是听了劝,将那封信放在手边,端起碗来。
焦竑无意中瞥到那封信,顿时奇怪起来,他皱着眉头道:“这字……这字我似是见过啊……”
“哦?你见过?”焦文桀知道,自己这个儿子今年二十七岁,自从嘉靖四十三年乡试中举之后,一直潜心读书,出外访友,访的也是些举子,交谈诗书礼义,与葛云森那样的人,完全不是一个世界的人。而无论是张显奇所说,还是看这封信的措辞、落款,都是葛云森或是他手下的人所写,按理说,焦竑绝对不可能认识此人才对。想到这儿,焦文桀顿时觉得事情蹊跷,“你快回忆回忆,到底在哪里见过?”
焦竑点点头,拿起那封信,对着上面的字迹认真的思索了好一阵,突然拍案道:“我想到了!这是和我同榜的那个举人丁兄所写!”
“丁兄?他叫什么?”焦文桀连忙追问道。
“他叫丁松奇,表字树彰。不仅和我同榜中举,以前还曾和我在同一个书院读过书。只不过他家中遭遇了变故,家道中落,自那次试后一别,他就无法再继续学业了。为了生计,他在城隍庙替人家写书信谋生,南都城里见过他字迹的人很多。您看这字,独有风骨。当年我跟他同窗读书时,就曾很是羡慕他这一手好字。我敢肯定,这正是他亲笔所写!”
“丁松奇……丁松奇……”焦文桀点点头,在脑中思索,却不能得知这个人到底和葛云森有什么关系。想而不得,他只得再次问道,“那他现在还在城隍庙替人写书信吗?”
如果依旧在,那或许可以认为,葛云森跟他本身没有什么关系,只是拜托他写了一封信而已。不过,好歹是一个线索啊!
但焦竑的回答,却让焦文桀大跌眼镜,“已经不在了!听说月前城中新立了一个当铺,名叫公平当,他从当铺里头借了一笔银子,已经回家专心读书去了,据说明年就要赴京赶考。”
虽然有些失望,但很快,焦文桀就又恢复了信心。有这么一条线索,那总比没有强吧?
“他家住在哪里?我去问问。”
焦竑随口说了住址,就看见焦文桀撂下碗筷,站起了身。他见状,连忙喊道:“爹,您不吃了?”
“我现在就去问问,免得错过了消息!”
找人这种事情,距离的时间越长,找到的希望也就越渺茫。焦文桀现在是一个人了,没人帮他。所以,哪怕只找到那么一星半点儿的可能,他都必须马上去验证。否则,一旦错过,那就是悔之晚矣啊!
当然,这一切都在陆准的算计之内,陆准当然不会让他白跑一趟的。
其实从那封书信的书写开始,陆准就已经埋下了伏笔。
他从阳九口中知道,丁松奇这个人,学问不见得有多好,但他写的字,写的是很漂亮,很有水准的,在书生间备受推崇。如果仅仅是写得漂亮,那他还不会太当回事。但这个人曾经在城隍庙替人家写过书信!所以,认识他的字的人其实很多。当然,陆准所觉得认识他字的人,绝不会是请他代写过书信的人,因为那些人根本就不识字!更遑论能看出什么东西来?因为他字写得好,陆准笃定,他代写书信时,会有很多懂行的人围观。
而只要焦文桀想到字迹这一条,他去打听一下,应该就能够打听到这封信是何人所写。就算他最终还是意识不到,那也没关系,陆准自然会命阳九安排人,将这个消息透露给他。
得到消息的焦文桀果然急切地去找丁松奇,而丁松奇则因为孙桥的突然造访而‘恰巧’在家。见到焦文桀敲门进来,原本就没有什么事情而只是胡天海地没话找话的孙桥立即选择了告辞,将时间留给两人。
“听竑儿说,你是他的学兄?我是他的父亲,叫你一声树瀚,你不会介意吧?”
丁松奇对焦文桀的莫名造访很奇怪,他与焦竑也没有那么亲密,而且很长时间都没有再见过了。但丁松奇此人生于优渥,书香世家,如果不是家道中落,怕是早已中了进士。从小受诗书礼教,对于礼仪很是重视。人家既然找上门来,就不能无理的对待。
于是,藏起心中的疑惑,丁松奇笑道:“当然,您是焦学兄的父亲,自然就是松奇的长辈,称呼表字理所应当。来,焦伯父,您请坐,有什么事情,您坐下来,慢慢的说。”
焦文桀只得耐着性子坐下来,但刚一坐下,他便还是急性子的掏出了那封书信,对丁松奇问道:“不瞒树瀚,我今日来,是为了这封信。这是旗手卫指挥使张大人交给我的,与我的一个后生晚辈的失踪案有莫大的关系,还望树瀚不要隐瞒,如实告知!”
“唔,这字……”毕竟才写过没有多久,丁松奇一眼就认出了自己的字迹,“这封信,的确是晚辈所写。只不过,却是受人所托。”
“不知何人所托?”焦文桀赶忙追问道。
“嚯,真是不巧得很!”丁松奇笑道,“你们两个刚刚还碰了面的,就是那位刚刚离开的,他是公平当的掌柜,名叫孙桥。不瞒伯父说,那可真是个急公好义之人呐!晚辈家道中落,在城隍庙替人写书信、状子,勉强糊口而已。本以为以晚辈的微薄收入,今生必定是科考无望了。因家境贫寒,而不能登进士及第,实在是我辈读书人莫大的遗憾。但就在月前,公平当主持售卖了一批古玩字画,紧接着就向寒门举子借钱,说是可以典当才华!供应衣食,资助科考,而且一旦考中,不索取利息,只求本金。若不能考中,也不过是打三年的白工,左右科考三年一次,这三年间,也不至于因为没有银子养家糊口而舍弃前程。这样的好心人,真是不多了啊!”
说起孙桥,丁松奇满眼都是敬佩。
他从前也以为商人逐利,但真的遇到了这样急公好义的善人,却也是异常敬佩的。说起来,就止不住了。让焦文桀心中叫苦不迭,却又不能就这么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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