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上未有耽搁,经过了两天的日夜兼程,当天色再次暗下来的时候,马车行驶到了一个叫做羊角岭的地方,缓缓停下。www.kmwx.net
羊角岭,正是小梅州福地外五百里禁制的最外延。过了羊角岭,便是无限绵延的大山,高耸入云,山势陡峭。中间只有一条羊肠小道,蜿蜒伸向山的深处。据说此道通向外面,但从来没有人敢从此通过。曾有人试图通过这条道路,最后惊惧而返。原来,山谷中有许多凶猛恶兽,岔路奇多,宛如迷宫,其中遍布迷雾毒瘴,一个不慎,就要丧身于此。渐渐,这里被人视之为禁区。
到了羊角岭,车夫停了车,准备在羊角岭住上一夜,第二天早上返回。
“姑娘,我只能送你到这里,剩下的路,要靠你自己了!”
“多谢老伯!”文玫下了车,向车夫诚心道谢,也不停留,只身朝前走去。
“姑娘,我劝你最好想清楚,这条路,不好走唻。”
车夫看到少女义无反顾的踏上了被视之为禁区的蜿蜒小路,好心的提醒着,他实在不忍心一位如花似玉的姑娘,在山谷中断送了性命。
文玫微微一笑,继续朝前走去。
车夫摇头叹息,看着文玫渐渐走远,最终消失在了黑暗之中。
这条路,相对凡人而言,的确是无人区,但对文玫这样的突破幽元境的修道人来说,只有他们才能看出,这山谷中的景象,不过是幻境而已。
穿过这段山谷,便是外面的世界,修道人真正的世界。
不多时,文玫穿过了山谷。当她感觉干涸了许久的气府,终于再次充盈了起来时,她知道,她终于回归到了属于自己的世界。
文玫正准备放出方寸物中的传讯之物。
刷刷刷,忽然间,黑暗中,几道身影闪现出来。
“什么人?”两边同时叫出声来。
借着微弱的星光,文玫发现,从黢黑的林中窜出的身影,都是一身戎装打扮,每个人的手上,都手执一柄钢刀,刀刃在黑暗中闪着寒光。
对方目力不及文玫,但已经听出了是女子口音。
“什么人?为何在此地出现?”对方厉声质问着文玫。www.83kxs.com
文玫察觉有人,立刻提高了警惕。只是,她并未发觉对方有修士的气息。
文玫这才放下心来。
但是,此地为何会有军营的士兵出现?难道说是流寇冒充军营士兵在此打家劫舍?按理说,这里是修道界和世俗政权约定的边界,世俗政权是不会驻扎军队的。
对方很快点起了火把,照亮了一个极小的空间,双方也彼此看清了对方的面目。
天呐,竟然是这么漂亮的女人!
三个人都是眼前一亮,彼此心照不宣的对视了一眼。
这个轻微的眼神交流没有逃过文玫的眼睛。
为首的是一个络腮胡须的中年人,另外两个,一胖一瘦,面容有些相似。
几日前,三人随着一个小队秘密驻扎在山谷口,这还是第一次夜巡,竟然遇到了这样的好事。
看到是孤身一人的女子,领头的人对其他二人暗暗做了个手势。
另外两人心神领会。
“你们是什么人?”文玫平静问道。
“我们?我们是什么人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深夜在此鬼鬼祟祟,一看就不是正经人家的女子。说,深夜在此,有什么目的!”身影教瘦的士兵喝道。
文玫神色微凛,说道:“我是什么人,你们还没有资格知道。”
“哟呵,还挺狂妄!”瘦子扬了扬手中的刀:“看到我手中的是什么东西?敢跟大爷这样说话?”
文玫冷冷的看着三人,目光中满是轻蔑。
三人感受到了文玫目光中的轻视。
领头的络腮胡须头目钢刀一指:“把她拿下!”
另外两人早已迫不及待,一听头目下令,立刻扑了上来,甚至还想着怎么能够先揩点油。
文玫冷哼了一声,周边的空气忽然流动了起来,三人如处水中,被风势阻住,竟然裹足不前。
“修士?”
络腮胡须也是个见惯场面的人,一看情形,立刻知道自己遇到了传说中的修士,登时变了脸色。
噗噗两声,胖瘦二人已经跪倒在地上,很快失去了知觉。
络腮胡须并不知道她用的什么手段,但是他知道,许多修士都有通天的本事,杀人无形。
“女侠饶命!”络腮胡须立刻就判断出了眼前的形势,一看情势不好,逃也不逃,跪在地上求饶起来。
“你们是什么人?”
“我们是驻扎七十里外郭成山的戍边士兵,前几日接到命令,借调到这里的。”
“在这里做什么?”文玫并不知道郭成山在何处,她也不关心,她只想知道,何以士兵会出现在这里。
“这个,我也不知道。我们只是奉命行事。”
“果然有什么猫腻!难道说和小梅州福地有关?”文玫立刻想到了一种可能。
“除了你们,还有其他人没有?”
“有,我们的军营就驻扎在山口,除了我们的兄弟,还有几个陌生的脸孔,他们平日里也不和我们打交道,很是神秘。好像,也是修道人。”络腮胡须倒也老实,一五一十的回答道。
文玫沉吟半晌,看来是有什么事情发生了。不过,当务之急是赶回宗门。这里的事情,暂且不去管它比较好。如果真如他所说,军营中也有修士存在,打草惊蛇反而不妥。
“这里之事,不许声张。他两人只是昏了过去。”
“是是,小人一定守口如**!”络腮胡须连连点头,心想我当然不会说出去。
说出去,不是自己倒霉么!
络腮胡须唤醒了两人,三人灰溜溜的再次隐入黑暗之中,不见了踪影。
文玫探察了下周围,确定没有人,于是放出了传讯之物,默默等待着。
……
文玫离开之后,韩舍听从文玫的吩咐,一直呆在庙中,每天里只是读书写字。
韩舍已经开始学着写字了。
这对韩舍来说,是件极为痛苦的事情。
他的记忆力惊人,所以看过的字形就能立刻记住。
但是从字形上,并不能看出笔画来。当韩舍开始写第一个字的时候,文玫发现,韩舍的笔画就是错的。
画字,用来形容韩舍,更合适一些。
“这是不对的!”文玫告诉韩舍。
“看,这就是为什么要让你上学的原因。”文玫在教了韩舍几个字的写法之后,如此对韩舍说道。
韩舍挠头。
文玫也没有办法手把手的教韩舍每一个字的写法,最后,只好告诉了他大致规律。
每一个字的字形都是方正的,起手的顺序都是从左边起,先左后右,先上后下,每一个字的笔画有点、横、竖、折以及撇和捺这几种基本笔画。
“你看这个“永”字,基本上就涵盖了所有的笔画,你先从这个字练起。这个字练好了,其它的字自己可以慢慢琢磨了。”
文玫教韩舍这个字的写法,让他自己慢慢领会。
于是几天来,韩舍都在对照着文玫写的例字,在写这个永字。
每写一个字,韩舍就把写过的字放在脚边。
韩舍看着眼前的一摞摞写过的纸,越看前面的字,越不满意。
这证明,自己已经在进步了!韩舍很高兴。
写到后来,韩舍发现,已经渐渐可以乱真了。就是毛笔握在手里,也比之前顺手了许多。
韩舍站起来伸了个懒腰,胡乱吃了点东西,没有继续写字,开始观察起其它的字。
他要做的是先把一个字以基本笔画拆开,发现字的落笔顺序,然后组合起来。
通过比较,韩舍发现,那本颇为古旧的书中,字迹最为好看,于是,他决定照着这本书开始临摹。
从少到多,从简到繁。他遵循着文玫的教导,先从笔画最少的字一个个的临摹下去。
每一个字,都临摹了数十遍,一直到快要乱真的时候,方才换下一个字。
如此没白没黑的临摹,不知不觉,已经过了三天。
也是文玫离开后的第三天。
刀把镇忽然变得热闹起来。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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